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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拉米地區、楠梓仙溪變更生態保護區歷程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為配合國土復育策略方案之執行,並推動生物多樣性保育與資源永續利用,近年來積極投入生態保育研究及調查等工作,相關研究調查顯示園區生態資源豐富,具有學術研究等多項價值,亟須加以保護。另依國家公園計畫通盤檢討作業要點規定,遊憩區如未依限開發利用,應予以檢討改劃為適當分區或用地別,爰有將部分一般管制區及遊憩區土地變更為生態保護區之議。

      本次提案辦理專案變更範圍有楠梓仙溪林道沿線由一般管制區變更為生態保護區、梅蘭遊憩區變更為生態保護區、瓦拉米地區日治八通關越道由特別景觀區變更為生態保護區及大分遊憩區變更為生態保護區,變更面積達3,530公頃,專案變更計畫書經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95年12月26日第70次委員會完成審議,俟確認無適用原住民族基本法相關規定應辦事項後,依程序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本項成就乃是繼89年內政部公告瓦拉米地區6,412多公頃土地變更為生態保護區後又一次重大成就,有助於推展及提升玉山園區生態資源之經營管理成效。

    玉管處召開楠梓仙溪等四地區公告變更為生態保護區後續應辦事項工作會議。
    本會議決議,行經楠溪林道過楠溪橋(約14K處)、瓦拉米步道過佳心已由一般管制區、特別景觀區變更為生態保護區,民眾欲進入該地區須需向玉管處申請入園,該處除在網站上公告外,亦將在現場適當地點設立牌示提醒,未經許可進入生態保護區者,最高可處新臺幣15,000元。 另考量楠溪林道非登山路線,原則不擬訂遊客承載量,採專案申請入園方式管制,此外,當日往返(不住宿)瓦拉米健行步道(山風至黃麻)的民眾,可就近向南安遊客中心申請入園許可,如欲在瓦拉米、抱崖山屋過夜者,則需依「申請進入玉山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管制要點」規定,提前向管理處提出入園申請,方得進入。

    相關公文:
      .檢送本處於97年1月30日召開楠梓仙溪等四地區公告變更為生態保護區後續應辦事項工作會議紀錄乙份,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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