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峽兩岸保護區交流
海峽兩岸學術交流活動,在自然保育與生態資源維護方面,以及國家公園及保護區發展經驗方面,經由國際保育聯盟/世界保護區委員會(IUCN/WCPA)的推動及國內民間團體、專家學者與政府單位的努力下,已有相當的成果。
一、緣起
東華大學榮譽教授徐國士先生是促進海峽兩岸國家公園暨保護區交流的幕後推手,81年徐國士教授由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退休,並至東華大學籌備處服務,適逢任職中華民國國家公園學會理事長,又因76年11月政府已開放兩岸文化交流與民眾赴大陸探親,因語言、文化相通,另臺灣大學王鑫教授因擔任IUCN/WCPA之專家委員,與大陸中國科學院植物研究所李渤生研究員在國際性大會結識,認為海峽兩岸之生物有許多相似性,實有交流研究的必要性。故中華民國國家公園學會與大陸保護區積極推動相關合作交流,開啟了臺灣國家公園與兩岸保護區交流之鑰。
二、經過
海峽兩岸國家公園暨保護區交流,主要經由國際保育聯盟/世界保護區委員會(IUCN/WCPA)、保育團體及相關專家學者的努力下,於83年假大陸辦理第一屆交流會議,名稱為「兩岸生物地理及保護區域研討會」,係探討保護區的生物地理關係。 第2屆再假臺灣進行交流與參訪,以一屆在大陸,下一屆在臺灣之輪辦方式,建立了海峽兩岸在國家公園及自然保育之學術交流窗口,至100年已交流達17屆。而內政部營建署執掌臺灣國家公園業務,亦透過本交流活動積極參與,學習中國大陸對保護區的經營管理。 早期,中國大陸保護區人士到臺灣參訪國家公園,學習與觀摩臺灣對國家公園的經營管理、解說保育以及服務品質,他方對於國家公園展示館、遊客中心、多媒體播放等軟硬體設施特別羨慕,因為覺得值得參訪;而中國大陸更認為臺灣的最高資產為人文精神、待人客氣、對遊客友善及服務周到;而透過雙方交流,他方對臺灣國家公園的經營管理模式,指出我們是強調服務、強調保育觀念的傳播,而中國大陸則強調觀光收入,雖有觀念的傳播,但服務性質低於我們。 透過海峽兩岸國家公園暨保護區交流活動,獲得許多成果,包括:建立協調機制、促進海峽兩岸國家公園及自然保育之學術交流、推動生物多樣性之保育策略、增進國家公園及自然保育管理經驗交流、承續國際保育聯盟/世界保護區委員會的保育主題等,透過交流平臺,由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育區之專家學者及管理者,腦力激勵,共同探討兩岸保育議題及成果分享。
三、影響及成果
透過海峽兩岸國家公園暨保護區人員交流,可以參訪較深入的經營管理事務,體會現場經營管理人員的服務精神及管理模式,以臺灣國家公園而言,自墾丁成迄今已28年,仍有許多改善空間,透過兩岸相互交流就會激盪出不同的觀念與新的思考方式,提供進步的空間。 對中國大陸而言,他們不光只是向臺灣學習,因為他們是聯合國的會員國,自74年11月22日加入「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締約國行列以來,截至99年,經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審核批准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中國世界遺產共有40項,包括自然遺產8項,文化遺產28項,雙重遺產4項,就因如此,許多歐美等自然資產的專家,每年都會到中國大陸一再地進行評估,看看這些地區是不是仍合乎自然資產,經營管理上是否有妨害自然生態的行為,假若妨害生態則會取消這個自然資產的名字。 所以一旦登記為世界遺產,每年都有人來評估,經營管理上所做之建設是否妨害生態,不僅評估,更強制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之國家往更高的保育境界去發展,因此中國大陸的保育發展極為迅速。 雖然臺灣在這方面的資源較缺乏,亦非屬聯合國的會員國,無法進入世界遺產的名錄中,與歐美的交流相形較少,但是透過每年度臺灣與中國大陸保護區交流,也可以學習中國大陸的創新作法,也是增加與國際間交流的機會。未來,國家公園署的成立亦會與中華民國國家公園學會持續辦理海峽兩岸交流。
自85年第1屆海峽兩岸自然保育會議開啟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育工作經驗交流至今,已獲得許多成果包括:協調機制之建立;促進海峽兩岸自然保育之學術交流;增進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自然保護區管理經驗;推動生物多樣性工作之保育策略。
- 第七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暨保護區經營管理研討會。(會議假北京召開)
- 第六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暨保護區經營管理研討會。(會議假台北召開)
- 89.08.06-30 東亞自然保護研究監測與培訓中心邀請參與第五屆(2000年)海峽兩岸國家公園暨保護區研討會。(會議假北京召開)與WCPU/IUCN東亞地區自然保育研討會併同舉行。(8/15-30),以及國際自然保育聯盟東亞保護區第四屆指導委員會會議(8/6-15) (假外蒙古烏蘭巴托市舉辦)。
相關公文:
.台灣梅花鹿復育計畫
.美東國家公園協會(解說手冊)
.李總統參訪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國家公園保育研究業務座談會
.有關 貴學會所送「第五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保護區研討會」新臺幣壹拾貳萬元之原始憑證乙案,請依說明補正相關資料後,備函送本局核辦,請 查照。
.為推動我國與國際保育機構之合作機制,並宣揚保護區及國家公園設置之成果,本學會正計畫於今(八十九)年八月至九月間組團參加【國際自然保育聯盟東亞保護區第四屆指導委員會會議】敬請 貴局本於國內最高水資源保育主管單位之關懷,踴躍參與並協助相關行政經費新台幣壹拾貳萬元整正,至紉公誼。
.為推動我國與國際保育機構之合作機制,並宣揚保護區及國家公園設置之成果,本學會正計畫於今(八十九)年八月至九月間組團參加【國際自然保育聯盟東亞保護區第四屆指導委員會會議】敬請 貴局本於國內最高水資源保育主管單位之關懷,踴躍參與並協助相關行政經費新台幣壹拾貳萬元整正,至紉公誼。.
.關於 貴學會函請本局補助貴學會於本年八月至九月間組團參加於外蒙古舉行之「國際自然保育聯盟東亞保護區第四屆指導委員會」之相關行政經費新台幣壹拾貳萬元整一案,本局同意補助,請 查照。
.本局補助 貴學會參加「國際自然保育聯盟東亞保護區第四屆指導委員會會議」相關行政費用新台幣玖萬零玖佰貳拾柒萬元之原始憑證,本局同意轉審核銷,餘款貳萬玖仟柒拾參元整請於文到三日內辦理繳回,復請 查照。
.檢送 貴局補助本學會組團參加【國際自然保育聯盟東亞保護區第四屆指導委員會會議】之相關行政費用餘款貳萬玖仟零柒拾參元整,如說明,請 查收。
.研商國際自然保育聯盟東亞地區保護區委員會第四屆大會相關籌備事宜
.檢送「研商國際自然保育聯盟東亞地區保護區委員會第四屆大會會務籌備事宜第一次會議」會議紀錄乙份,請 查照。
- 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暨保護區經營管理研討會,主題為「生物多樣性保育」。(會議假台北及陽明山、太魯閣、墾丁等國家公園召開)
相關公文:
.營建署張署長擔任自然文化景觀審議小組委員
.研商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暨保護區經營管理研討會相關經費分攤、撥款及核銷等事宜。
.有關貴學會函請本署暨各國家公園管理處協助籌辦「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暨保護區研討會」乙案,請查照。
.貴會函請本會協辦八十八年度「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研討會」,並補助經費及行政支援乙事,請依據本會「協辦兩岸學術與科技研討會作業要點」之規定提出申請,復請 查照。
.貴學會辦理「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研討會」活動致函本會申請補助案,本會同意補助新臺幣貳拾萬元整,請掣據逕寄本會核撥,復請查照 。
.本署同意補助 貴會辦理「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研討會」經費新台幣壹拾萬元整,請開具新台幣壹拾萬元領據過署及修正經費明細表,俾憑辦理撥款事宜,請 查照。
.有關貴學會擬辦理「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研討會」,致函本會予以協助暨補助經費案,請依「本會主管非試驗研究計畫八十八年度計畫說明書」格式填寫計畫後送本會審核,復請查照。
.隨函檢送本學會舉辦之「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研討會」會議議程,以及向 貴會申請補助之計畫說明書乙份如件,敬請 惠予審查協助為禱!
.貴學會函請本處協辦八十八年「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研討會」乙案,本處同意為本計畫之協辦單位,並酌予補助新台幣貳拾萬元整,請製據至處俾憑撥款,請 查照。
.貴會辦理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研討會,邀請本處擔任協辦單位乙案,本處敬表同意,並覆如說明項,請 查照。
.惠請 貴處協助安排「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研討會」大陸來台人士參訪 貴管之博物館展覽室及相關設施,至紉公誼,請 查照。
.惠請 貴處協助安排「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研討會」大陸來台人士參訪 貴管風景區,至紉公誼,請查照。
.檢送本署補助 貴會辦理「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研討會」經費新台幣壹拾萬元整之國庫支票乙紙(編號:Z0401961),請 查照。
.檢送本會核撥補助貴學會辦理「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研討會」經費新台幣貳拾萬元整支票乙紙(中國農民銀行台北分行支票號碼:FAZ3076998),請查收。
.為本學會訂於88年4月11日-21辦理「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與保護區研討會」活動乙案,敬請 惠予支持並襄助經費,請 查照惠覆。
.有關「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暨保護區經營管理研討會」相關經費分攤事宜乙案,本處遵照辦理並逕由國庫逕撥二十萬元整。請 鑒核。
.有關中華民國國家公園學會為辦理「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暨保護區經營管理研討會」,邀請本署協辦並分攤經費一四○萬元乙案,簽請 鑒核。
.關於本署暨各國家公園管理處協助國家公園學會辦理「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暨保護區研討會」經費一四○萬元整,將由財政部台北支付處撥付,並請於八十八年五月底前檢具本案原始憑證送署核辦,復請查照。
.為辦理「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暨保護區研討會」,茲訂八十八年四月二十日下午二時正參觀 貴院,參觀人數為四十人,惠請優惠門票並派員導覽,請 查照。
.有關中華民國家公園學會「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暨保護區經營管理研討會」相關經費乙案,復如說明,請 鑒核。
.有關辦理「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暨保護區經營管理研討會」本處分攤經費貳拾萬元整乙案,上揭款項將於近日內撥入 鈞署專戶帳號,復請 鑒核。
.公園學會為籌辦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暨保護區經營管理研討會邀請本署及各國家公園管理處協辦並配合措籌經費。
.有關「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暨保護區經營管理研討會相關經費分攤、撥款及核銷等事宜」會議紀錄,第三項,內政部營建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分攤二十萬元費用乙節,內政部營建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敬表同意,敬請鑒核。
.有關「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暨保護區經營管理研討會相關經費分攤、撥款及核銷等事宜」乙案,內政部營建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謹遵 內政部營建署指示會議記錄結論事項辦理,並依二月份署務會議之決議撥付廿萬元經費協辦本案。請鑒核。
.本學會計劃於民國88年4月11日-21日舉辦「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研討會」,敬請貴 局協助辦理大陸來台學術專業人員資料審查及相關入境手續,至紉公誼,請查照 惠復。
.本學會計劃於民國88年4月11日-21日舉辦「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研討會」,敬請貴 局協助辦理大陸來台學術專業人員資料審查及相關入境手續,至紉公誼,請查照 惠復。
.惠請 貴處協助本學會今(88)年辦理[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研討會],並詳如說明項,至紉公誼!請查照 惠復。(4)
.惠請 貴處協助本學會今(88)年辦理[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研討會],並詳如說明項,至紉公誼!請查照 惠復。(5)
.惠請 貴處協助本學會今(88)年辦理[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研討會],並詳如說明項,至紉公誼!請查照 惠復。(6)
.惠請 貴處協助本學會今(88)年辦理[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研討會],並詳如說明項,至紉公誼!請查照 惠復。(7)
.惠請 貴處協助本學會今(88)年辦理[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研討會],並詳如說明項,至紉公誼!請查照 惠復。(8)
.惠請 貴處協助本學會今(88)年辦理[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研討會],並詳如說明項,至紉公誼!請查照 惠復。(9)
.為協辦「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暨保護區研討會」乙案,擬召開會議研商相關事宜,簽請 鑒核。
.惠請 貴署協助本學會今(88)年辦理[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研討會],並詳如說明項,至紉公誼!請查照 惠復。
.惠請 貴所協助本學會今(88)年辦理[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研討會],並詳如說明項,至紉公誼!請查照 惠復。
.惠請 貴局協助本學會今(88)年辦理[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研討會],並詳如說明項,至紉公誼!請查照 惠復。
.惠請 貴會協助本學會今(88)年辦理[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研討會],並詳如說明項,至紉公誼!請查照 惠復。
.惠請 貴局協助本學會今(88)年辦理[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研討會],並詳如說明項,至紉公誼!請查照 惠復。.
.惠請 貴會協助本學會今(88)年辦理[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研討會],並詳如說明項,至紉公誼!請查照 惠復。.
.惠請 貴署協助本學會今(88)年辦理[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研討會],並詳如說明項,至紉公誼!請查照 惠復。.
.惠請 貴署協助本學會今(88)年辦理「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研討會」,並詳如說明項,至紉公誼!請查照 惠復。
.關於 貴學會函請本局補助「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研討會」活動經費,本局同意共同辦理並贊助經費三十萬元整,所需經費由台灣綜合研究院執行之「國土及水資源綜合規劃與產業輔導」計畫項下支應,各相關請款、核銷手續請逕洽該院,復請 查照。
.函邀本所參與 貴會舉辦「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研討會」乙案,敬表同意。
.檢送「研商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暨保護區經營管理研討會相關經費分攤、撥款及核銷等事宜」會議紀錄乙份,並請依結論事項辦理,請查照惠復。
.貴會邀請本處為「第四屆海峽兩岸國家公園與保護區研討會」之協辦單位,本處敬表同意,復請 查照。
- WCPA/IUCN東亞自然保護研究.監測與培訓中心擬定于1999年1月28日至2月7日在中國大陸西雙版納舉行生物與文化多樣性研討會與雲南少數民族文化研察,邀請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