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都會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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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會公園的設立,牽繫著都市綠脈的延伸,並與本署積極推動的公園綠地政策,有著相輔相成的互動關係。
高雄都會公園係本署依據行政院於77年5月24日核定之「臺灣地區都會區域休閒設施發展方案」首先推動之區域型森林公園。本署依行政院78年4月14日核定之「高雄都會公園開發計畫」辦理,開始著手都會公園的選址與協調工作,並分別於81年3月2日、86年7月9日、91年11月7日進行三次修正,經多方努力最後分階段於85年4月17日開放一期園區,於98年4月19日開放二期園區。
歷史大事件
- 行政院核定「臺灣地區都會區域休閒設施發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