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門國家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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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61年,「國家公園法」公布實施。民國68年3月,行政院頒布「臺灣地區綜合開發計畫」,將玉山、墾丁、雪山及大霸尖山、太魯閣、蘭嶼、南橫檜谷等地區劃為國家公園預定地,行政院同時指定內政部應積極辦理國家公園之規劃設立,交通部及臺灣省政府為協辦單位。
同年9月,內政部長邱創煥先生組成「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敦聘相關機關代表及學者專家擔任委員,並於9月21日第一次委員會議中,審議通過墾丁國家公園計畫範圍,並於11月15日奉行政院核定,臺灣第一座國家公園於焉誕生。民國70年3月2日營建署成立,並於其下設立國家公園組,職掌國家公園相關法規與推動工作。
臺灣自民國60年代開始籌設國家公園,至今,已相繼成立墾丁、玉山、陽明山、太魯閣、雪霸、金門、東沙、台江、澎湖南方四島等九座國家公園,經過許多有志專家學者、國家公園從業人員多年的努力,至今已是臺灣遊憩與保育的主流,成為大眾生活一部分。 本區以年代紀事,結合重要文物,回顧各國家公園成立經過歷史,並彰顯前人的心血與貢獻。
歷史大事件
- 內政部研擬「金門國家戰役紀念公園發展構想」,將金門部份區域規劃為「國家戰役紀念公園」。
民國81年11月15日營建署舉行「金門國家戰役紀念公園」可行性評估座談會,與會人員包括國防部、金門縣政府、經建會、內政部民政司及專家學者等人員,會中決議由營建署開始研擬「金門國家戰役紀念公園發展構想」,將金門部份區域規劃為「國家戰役紀念公園」(National Battlefield Park)。
相關典藏:
.金門國家戰役紀念公園發展構想(草案)
相關公文:
.貴縣烈嶼鄉西口村雙口戰鬥村建請納入「金門國家戰役紀念公園」規劃乙節,業經錄案留供規劃參考,復請查照。
.為了解金門地區社會文化服務以助於規劃「金門戰役紀念國家公園」,擬委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進行「金門地區自然保育與文化維護之社會力分析研究」,簽請 鑒核。
.金門戰役紀念國家公園委託研究案「金門地區自然保育與文化維護之社會力分析」審查會議。
.貴府金門縣臨時縣議會建請舉辦「金門戰役紀念國家公園」規劃說明會乙節,將由本署承辦單位依進度及實際需要擇期辦理,復請查照。
.貴府函詢烈嶼郎庵頂村是否列入金門戰役紀念國家公園區域範圍乙案,復請查照。
- 內政部營建署召開會議研商金門國家公園之範圍、及相關規劃事宜,會中決定擴大原規劃中金門國家公園的範圍,將於民國82年編列預算,成立金門國家公園籌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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