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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屯採硫史

早期硫磺是製造火藥的主要原料,因此,硫磺礦產甚豐的陽明山區發展史乃併隨硫磺的開採而展開。據記載,明氏時,沿海漁民即以瑪瑙、手鐲等物品和本區原住民換取硫磺。清康熙年間,探險家郁永河曾渡海來台,採集訪硫磺,足跡達北投行義路與陽投公路間之大磺嘴硫氣孔區。由於硫磺在軍事上的重要性,當時曾吸引部份不法之徒私自潛入山區偷採硫磺以製造火藥,清政府恐怕事態擴大引發事端,從康熙到同治將近兩百年中,下詔發布封礦、禁採之令,除派兵駐守外,並於每年的四季仲月派兵焚燒噴氣孔芒草,也以重刑嚴懲杜絕私採硫磺的活動。

此情況持續到光緒年間才漸漸改變,先有沈葆禎奏請開禁,光緒13年 (西元1887年),劉銘傳正式奏請將硫磺開放官辦,於是設置全台磺務總局,主管硫磺採辦事務,至此,採硫事業終於真正開禁;而漢人的足跡也在這段期間自士林、北投沿磺溪而擴散到大屯山區的竹子湖一帶,唯本區因硫磺氣的影響,土地貧瘠,並不利於種植作物,故當時入山的漢人,多以燒山種茶維生,將山坡地開闢為茶園,而原本居住於此地的凱達格蘭人就在漢人移民的同化下逐漸的消失。在日治期間,陽明山區有八大採硫磺區,直至二戰後,因硫磺可由石油提煉,採硫磺業也漸趨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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