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大事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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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國家公園沿革史
「墾丁國家公園計畫」於民國71年9月1日由內政部公告實施,首任處長施孟雄。民國73年元旦管理處成立,也為臺灣地區國家公園經營管理開啟新頁。
墾丁國家公園是我國第一座國家公園,民國66年行政院蔣院長經國鑒於墾丁濫墾、濫建情形十分嚴重,特別指示:從事建設應顧及天然資源與生態之保護,將墾丁地區優先規劃為國家公園。內政部遵照指示,民國68年委託臺灣大學進行生態資源調查,並委託臺灣省住宅及都市發展局參採調查結果,依「國家公園法」規劃完成。
墾丁國家公園區域內土地依國家公園法第十二條規定,分為生態保護區、特別景觀區、史蹟保存區、遊憩區及一般管制區。墾管處隸屬內政部營建署,並配置內政部警政署墾丁國家公園警察隊,負責國家公園內各項治安及秩序維護、災害急難搶救、自然資源及環境保護等工作。其管理體系分為企劃經理課、工務建設課、觀光遊憩課、保育研究課及解說教育課。
- 配合世界地球日,墾管處主辦2019年淨灘活動,9月21日於園區10處沙灘進行,約500人參加,共清出垃圾1,437公斤,另當場將清出之垃圾分類統計並部分回收,給予社會大眾減塑生活之機會教育。
- 2019琅嶠鷹季環境教育活動
活動日期為9月、10月,每日於理德山頂橋與社頂凌霄亭辦理鷹季環境教育解說服務。
- 2019年7月5日新任許亞儒處長到職,原李登志處長屆齡退休。
- 辦理2019年志工及小小解說員招訓
志工部分已於7月1日至12日完成計12天的訓練課程,共22人受訓。另小小解說員於7月8日至11日 安排計4天的課程,招訓20員。
- 2019年潛水聯合搜救訓(演)練
配合屏東縣消防局第四大隊於2019年7月1-3日就轄區海域事故發生率較高熱點及季節進行課程分析訓練,並實施海域現場聯合搜救演練。